立院初審》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 優先採移轉投票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完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朝野僅對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優先以移轉投票方式辦理達成共識,其餘有關草案名稱、地方性公投適用、申請流程等條文未達成共識,多數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根據草案條文,不在籍投票指投票人於投票日至移轉投票地之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地指投票人戶籍地以外縣市,或在同一縣市內經由中選會公告之山地、離島、偏遠地區與其他行政區之間移轉。
民進黨立委表示,考量選務工作順利進行,不應一次開放至各層級選舉,也暫不考慮其他類型之不在籍投票方式;有多年選務經驗的民進黨立委湯蕙禎強調,可以先求有再求好,移轉投票已有選務人員經驗為基礎,先透過全國性公投辦理一、兩次後,若沒問題再考慮逐步往前走較為合適。
國民黨立委則希望,不在籍投票應考量未來適用於地方性公投或選罷法之需求,對法案名稱有異議,認為此舉限縮適用範圍,也欠缺未來彈性;時代力量立委則表示,若全國性公投已開放不在籍投票,地方性公投沒道理不能準用,且法案名稱已經設限,應留空間。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不在籍投票有很多不同方式,先穩健辦理移轉投票後,以後也許可以慢慢開放其他方式。而政院草案內容規範都是針對全國性公投,所以名稱才會這樣訂。至於地方性公投適用問題,李進勇認為實務上不太可行。有立委建議可以綁全國性公投適用,李進勇則強調行政作業上有諸多考量,仍需再做周延討論。
對於申請移轉投票之適用對象,政院版草案未做限制,朝野立委對此都有疑義。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舉例,若民眾因出遊需求,大量移轉投票至觀光區之投票所,可能造成選務上無法負擔。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則回應,可考慮對選務承載能力較弱之地區做出節制,不過管碧玲認為此做法實務上不太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