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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破門遭民眾求償 消防署:有預算支應、未有同仁擔負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舉行聯席會議。(記者謝君臨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舉行聯席會議。(記者謝君臨攝)

2021/10/27 10:2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電視劇「火神的眼淚」中,消防員因緊急狀況破門卻被民眾求償,引發討論。民進黨立委羅美玲今於立法院質詢時,詢問消防署副署長謝景旭,是否有破門的標準作業流程(SOP)。謝說,所有破壞都有專業認定和經驗法則,並會同警察、里長共同認定,現有14縣市編列相關預算,其他縣市以預備金支應,目前沒有同仁擔負賠償責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舉行聯席會議,審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等案,謝景旭等官員列席備詢。

羅美玲質詢時,以新聞報導為例,指消防員出勤遇到緊急狀態,破不破門該怎麼拿捏?就過去的實際案例,消防員當下判斷必須第一時間進去救人,事後門被破壞,卻遭當事人求償,詢問謝景旭破門有無SOP?

謝景旭表示,這種狀況常看到,消防員進行火災搶救、人命救助,往往要破壞車輛、建物等,現場狀況瞬息萬變,所有破壞都有專業認定和經驗法則,且不是個別認定,是會同警員、里長共同判斷。羅續追問,若第一時間找不到里長或管委會主委,當下真的非常緊急。謝強調,以人命救助為第一要務。

謝景旭指出,依現行法規,造成民眾損害我們負有賠償之責,目前14個縣市有編列相關預算,至於其他沒有編列相關預算的縣市,則以預備金支應,就他了解,目前沒有一位同仁擔負賠償責任。

羅美玲詢問,消防員是否像警察一樣,配戴秘錄器蒐證?謝景旭說,消防員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多數同仁執勤時有配戴,這部分由地方消防局採購,包括消防車輛、救護車、消防車等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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