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運文革「逃港難胞」來台 黨產會:救總報請KMT蔣介石同意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公布檔案史料指出,為因應文化大革命大量中國難民逃至香港,在1968年中國國民黨「中央聯戰工作小組」通過救總上呈黨中央的「處理大陸逃港難胞問題措施辦法」,同意由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救總)會同政府單位,負責處理逃港難胞接運來台工作。
黨產會調查,「處理大陸逃港難胞問題措施辦法」是由國民黨中常委、救總理事長谷正綱、黨秘書長谷鳳翔、中央第六組主任陳建中3人,上呈給國民黨總裁蔣介石批示「如擬」,並向老蔣報告近有2千名逃到香港的大陸難胞,常被港警指為「非法入境」予以拘留,若無親屬在港則強制遣返「匪區」。
黨產會查出,專門替國民黨做「白手套」工作,在港負責與共產黨鬥爭的救總,當年在香港亦有派駐港代表,當時九龍商會理事長謝伯昌兼救總駐港代表曾多次致函給國民黨政府,敦請處理逃港難胞一事。
黨產會委員受訪表示,為了處理逃港難胞一事,救總曾邀集行政院秘書處、內政部、外交部、國安局、調查局、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及國民黨主管海外工作的第三組、主管情報工作的第六組等機關代表,共同商討對策,擬定處理難胞辦法,在以黨領政年代,若不是威權政府對其角色授權,一般人民團體豈能有權力號令黨、政、警總、安全單位。
委員指出,救總駐港代表謝伯昌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並請安全單位「密飭」駐港人員參加辦理志願來台的難民安全考核事宜。亦即先調查有沒有「共匪」潛伏在難民中,接運來台後送至難民收容所,也有治安單位派員駐守清查,若發現匪諜會立刻嚴辦。
「處理逃港難胞,由救總報請黨中央同意!」他強調,救總與黨、政、安全機關單位會商結果,並非報請行政院或總統府同意,而是循國民黨決策流程,由谷正綱以中常委身份,聯同國民黨秘書長谷鳳翔、六組主任陳建中2人,上簽呈給國民黨總裁蔣介石,可見救總是國民黨黨務運作工作團隊一部分,毫無疑義。
委員提及,救總非實際救援單位,台北本會僅止於制定辦法。實際與港府交涉,聯絡在香港的國際人道救援團體,皆為港九親國民黨政府人士或國民黨派駐香港人員,由親國民黨人士冠上救總在港九分支機構成員的身份,與香港政府或在港國際人道救援團體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