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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考量在地人早餐傳統 繞路吃鹹粥車禍算職災引南北美食論戰

如果為了自己習慣的早餐,特別騎車多繞了5分鐘去買早餐,卻在路上發生車禍,那麼還可以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嗎​?對此,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今日也特別在臉書發文針對該案例釋疑。(圖取自臉書_司法院)

如果為了自己習慣的早餐,特別騎車多繞了5分鐘去買早餐,卻在路上發生車禍,那麼還可以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嗎​?對此,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今日也特別在臉書發文針對該案例釋疑。(圖取自臉書_司法院)

2021/04/14 09:00

首次上稿 04/13 22:05
更新時間 04/14 09:0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工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屬於職業災害的範疇,可請領勞保險職災給付,但如果為了自己習慣的早餐,特別騎車多繞了5分鐘去買早餐,卻在路上發生車禍,那麼還可以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嗎​?對此,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今日特別在臉書發文針對該案例釋疑。

插畫家「蠢羊與奇怪生物」今日在臉書發文分享一起「勞工保險爭議」的法院判決。該起判決的原告在通勤途中買早餐發生交通事故,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卻被勞保局以「脫離平常上下班的路線、非屬通勤災害」為由駁回,原告不服勞保局的裁決,因此對勞保局提出行政訴訟。

台南地方法院在判決書的「五、本院之判斷(二)」中指出,原告所尋覓的不是「一般早餐店」而已,是「台南傳統美食鹹粥店」,原告購買鹹粥所行經之路線,依社會經驗法則屬在合理之通勤路徑,勞保局「顯以北部或外地人的思考,未考量台南人年長者及台南在地人早餐的傳統」,因此判決勞保局應給予職災保險給付。該案判決後。勞保局仍不服,再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但被駁回上訴。

該起判決引起台南民眾的熱烈迴響。台南市長黃偉哲在貼文下方直呼,「吃個台南早餐再去上班反而可以增加整天的生產力餒」,台南市議員林宜瑾也表示,「除了鹹粥以外,肉粽和牛肉湯也是台南神聖而不可侵犯的早餐美食。」台南市立委林俊憲更厲言,「外地人不得對台南早餐說三道四!」

對此,司法院今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就有法院認為,所謂的合理通勤路徑,並不一定代表最短路徑。如果勞工因為想要吃鹹粥,而捨棄最短通勤路徑上的早餐店,而多花5分鐘去吃最近的鹹粥店,依照「社會經驗法則」,尚在合理的生活圈內,仍然是合理的通勤時間、路徑,所以在路上發生事故,也屬於職災。

​司法院也補充,但在另一個案例中,勞工從住處前往公司的方向,應該往西南方向行駛,但勞工卻往東北方向行駛,要到距離約1公里遠的早餐店買早餐,法院就認為,這樣的路線客觀上已經不是從住家到公司的合理路線,勞工在途中發生車禍事故而受傷,不算是職業傷害。​

司法院表示,「早餐沒有優劣之分,不管你是上班路上繞路去吃鹹粥的府城人、吃鍋燒意麵加爆沙茶的大港人、覺得故鄉鮮魚湯最鮮的屏東人、涼麵配白醋的嘉義人、吃炒麵配東泉辣椒醬的台中人、覺得肉羹麵還是林內最好吃的雲林人,不會影響你會不會勝訴,重點還是要按照個案情況,判斷是否屬於職業災害哦!​」

司法院這則貼文引起網友熱烈迴響,縣市首長也積極藉機推廣其執政縣市的在地美食,屏東縣長潘孟安說,「屏東的朋友說:早餐就要吃蒸肉圓加香菜!」;高雄市長陳其邁直呼,「大港的早餐,除了鍋燒麵,其實還有肉圓、肉燥飯。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來點海鮮。為了來一點海鮮,多騎一點路到港邊,備齊今仔日的氣力,也是可以的⋯⋯」。

網友也紛紛贊同,「我們台南人鍋燒意麵加沙茶才夠味!」、「嘉義人表示雞肉飯也是好早餐」;也有網友指出,司法院都沒提到北部人的早餐習慣,疑問「北部人好像沒有吃早餐的習慣?」;對此,司法院解釋,「每次台北人說下次約吃早餐,但都沒有下次,所以阿司對於台北人早餐吃什麼自始客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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