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增誘因 政院通過提高房東免稅額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上午主持院會,通過內政部擬具「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增加住宅所有權人參與誘因,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擬由「1萬元」調高為「1萬5000元」。
蔡政府要達到8年20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除了直接興建12萬戶外,還有8萬戶是社宅包租代管,不過民眾憂慮參與社宅包租代管會被追稅,因此內政部希望提高誘因,修改住宅法部分條文。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增加住宅所有權人參與誘因,政院通過攸法,將住宅所有權人於其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得減徵所得稅的但書規定,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1萬元調高為1萬5000元。
這次修法也明定,住宅所有權人所簽訂該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該住宅所有權人租賃所得查核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