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春日鄉議員遞補案 中選會公告戴文柱遞補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無黨籍議員周陳文彬因涉嫌賄選被提當選無效之訴,去年底二審定讞遭解職,依規定應由競選時對手國民黨戴文柱遞補,但戴也因涉違反選罷法遭地院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及禠奪公權1年,可否遞補引起關注,中選會上週五(22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審定通過由落選人戴文柱Utasang‧Saljinga予以遞補。由於因該選區僅2人參選,且任期過半,若無法遞補,春日鄉將有近2年無議員,如今決議底定,當地仍會有議員服務。
屏縣議員第13選區(春日鄉),周陳文彬參選第19屆縣議員時,涉以每票2千、1千元向選民買票,遭檢調查獲。2019年10月屏東地檢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地院判決當選無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去年(2020年)12月31日駁回上訴,當選無效定讞。其涉選罷法部分,去年1月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6年,一審宣判後周陳遭停職,去年11月二審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戴文柱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其選前預備對有投票權之人進行賄賂,警方查扣3千元賄款,檢察官提起公訴,法官考量戴在偵查過程中已坦承犯行,判刑3個月並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罰款5萬元及禠奪公權1年;屏東縣選舉委員會接著也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裁處推薦戴文柱的國民黨80萬元罰鍰。
該選區當時僅2人參選,應是屏縣首次遇到當選、落選人,都在同一個選舉中涉及賄選,能否遞補,一度引起關注,中選會態度審慎,經1月22日第554次委員會議審議,決議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規定,地方民意代表當選人缺額之遞補,遞補人員之得票數不得低於選舉委員會原公告該選舉區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屏東縣議會第19屆議員周陳文彬解職後所遺缺額,依上開法律規定,由落選人戴文柱Utasang‧Saljinga予以遞補,審定通過予以公告。
屏縣第19屆縣議員任期,至去年12月25日已經過半,至今有 5人涉案遭解職,包括鄭雙銓、潘淑真、黃建溢、陸月嬌與周陳文彬,分別由江維屏、洪明江、利八魁、高惠芬、戴文柱遞補,高惠芬今天(25日)上午10點遞補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