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水利會土地移轉登記恐違法 民團赴監院人權會陳情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制定「農田水利法」,明定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的資產及負債均由國家概括承受;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今赴監察院陳情,指改制後農田水利署10月15日就宣布桃竹苗1.9萬公頃農地停灌,立即對三地農民造成傷害;並呼籲國家人權委員會應針對水利會私有財產逕行登記國有進行調查。
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召集人黃金春、法律顧問蘇煥智,今邀集護水護產顧農民嘉南自救會長謝耀慶、彰化水利會護產護水權委員會會長鄭俊雄、雲林水利會護水護產護自治權自救會長王境棋及農民,一起到監院陳情。
自救會表示,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農田水利會法制史專家吳宗謀在媒體投書,指內政部要求各地方地政事務所,將農田水利會財產以囑託登記免附所有權狀,逕行登記為國家所有,但免附所有權狀恐有違法之虞,人權會應針對水利會私有財產逕行登記國有進行調查。
自救會指出,農田水利法第23條,將本就是私有財產的農田水利會財產,未經合法徵收程序,且無視於農田水利會的法人資格並未依法被廢止,即直接由國家無償承受,並由國家以囑託登記「接管」的模式「強佔」為國家所有,顯然違法違憲,創憲政惡例,大開民主倒車,這樣的作法與共產專制有何區別?
黃金春說,改制前的警告預言成真;農田水利會改為官派公務機關,原本說要擴大照顧農民的農業用水,沒想到10月才改制,第一就是犧牲農業用水,農民如果不想眼看再20天稻榖無法收成,只好自己去買水灌溉。
黃金春提及,以往缺水乾旱,經濟部、農委會、工業團體還要與農田水利會協商,現在這個人民團體被閹割了,農民沒有水權代表協商,直接就被犧牲掉。
黃金春強調,政府面對氣候變遷的頻繁缺水現象,要有更積極、更全面的因應措施,不要一缺水,就認為理所當然的犧牲農業、農民,成就工業用水,農田水利署變成「農水轉出署」,盼留給農民農業用水及一條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