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關萊豬 林淑芬︰限制進口業者數、處分納刑責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因應政府明年開放萊豬進口,今天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針對衛福部函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等案排定審查,但直到快中午才開始從第一案逐案討論,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更提出,過去美牛涉標示問題8年僅開罰20件,顯示執行面有困難,應該討論限制進口業者數、以及處分納刑責,避免輕罰等問題。
林淑芬表示,根據日本的食品標示法規定,生鮮肉品要標示原產地,若是不實標示,要處以2年以下的刑責,罰緩則相對於台灣較少,只是他們的刑責都入法,是相對強度的處分,因此國內也應該進一步討論違反萊豬標示等相關規定。
林淑芬指出,現在政府管制手段號稱國際標準、加強抽查,但一定要以美牛為例,檢視執行上面流程有無問題。
林淑芬表示,現在不打算對進口萊豬另列進口貨品分類號列,應該思考是否比照美牛特定廠商才可以進口,現在美牛是90幾家,萊豬也要考慮特定商家、屠宰場,經查廠確認品質後,才能夠開放進口台灣,可能限定100、200家,而非全面性開放,把風險限縮在一定範圍內,比較好控制。
林淑芬指出,過去開放美牛、含萊劑美牛,都有一個三管五卡、16字箴言等措施,共同強調就是強制標示,但過去8年來,散裝食品標示處分案件是0件,散裝、包裝加計直接供應飲食則為20件,雖然衛福部號稱有去查幾萬件,但被處分比例非常低。
林淑芬說明,主因可能是微罪不罰或口頭勸導,現在去菜市場到牛肉麵店或牛肉餡餅店,尤其散裝與直接供應飲食,很容易看到未標示的違規情況。
此外,林淑芬指出,現在食安法規定是未標示要罰是3萬到300萬、標示不實是4萬到400萬,但按照過去衛生單位的處分,會依照最低處罰,甚至還會打折,多是考量沒辦法查到上游、處罰下游不公平。
林淑芬表示,問題在於上游源頭管制不好,叫下游買單,但虛偽造假可能是在中游,在此就會發現一個問題,要查虛偽造假的國產證明很難執行,業者可能都有發票、進貨單據,但如何證明這些肉就不是國產肉品?驗出萊劑就一定是進口肉品?現在有檢驗萊劑的方法,但沒有檢驗產地的方法,強調執行面非常不容易。
林淑芬舉例,2012年9月11日 新竹去查一家排骨店,結果豬肉含萊克多巴胺,要被處罰的排骨店不滿,認為是跟中游經銷業者購買,但中游業者也覺得不公平,主張自己是向上游的國際貿易商購買,但上游業者則認為中下游業者說不定不只跟他買,只能去訴訟打官司。
林淑芬強調,從進口不分貨號、到虛偽造假國產標示無法把關,以及下游輕罰,整個是亂掉了,因此要思考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