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會見港獨青年被偷拍 檢批跟監者「為虎作倀、行為可鄙」
蘇永耀:將與律師研究是否再議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香港獨派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洪英棠與洪心今年初到台灣訪問5天,事後香港親中媒體《大公報》、《文匯報》以偷拍畫面,報導鍾等人會見本報政治中心副主任蘇永耀及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理事長楊月清,並以蔡密使見「學動」授「獨」計為標題,消息傳回台灣後,蘇、楊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拍攝地點都在公開場所,不符妨害秘密構成要件,今予受託香港徵信社拍照的在台工作李姓香港僑生及台灣徵信社員工等11人處分不起訴。對此,蘇永耀表示將與律師研究是否再議。
李等11人的行為雖無法以刑責處罰,但檢方痛批,李男在台從事與居留目的不符的情蒐工作,受託的台灣徵信社貪圖小利、為虎作倀,替境外媒體情蒐國人行蹤,行為可鄙。
《大公報》、《文匯報》報導,鍾翰林等3名港獨人士今年1月中旬,抵達台灣總統府旁的國史館,陪同的是前香港政治評論家、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理事長楊月清;《大公報》報導開頭就說「昨最後一天重頭戲,《大公報》直擊楊月清帶同三個『獨青』,在『總統府』旁『國史館』與一名神秘男子會面長達一個半小時。該男子在會面後手持一批『獨書』,施施然步行到對面的『總統府』辦公室,驅公務車揚長而去。」,報導還直指該名神秘男子是「總統蔡英文密使」,但「神秘男子」其實是本報記者蘇永耀。
蘇、楊得知今年1月12日、15日被跟拍還上了香港媒體,認為這是兩人跟朋友聚會的私人行程,怒而對拍攝者提告。
檢警追查發現,在台工作的李姓香港僑生,自鍾翰林等人出機場後便開始跟蹤,李坦承受香港徵信社所託,再以每天2萬元價碼,委託台灣徵信社跟拍;李跟徵信社人員雖坦承有跟蹤,但否認有拍照,辯稱不知道《大公報》、《文匯報》的照片從哪來?
檢方認為,照片拍攝場所在街頭、咖啡店及國史館的休息區,都是公共場合,無隱密性,因此認定李等11人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