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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正副元首若為匪宣傳停止禮遇 時力再提修法闖關

立法院院會。(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立法院院會。(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2020/10/14 16:2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中共軍機近日頻繁擾台,兩岸關係趨於緊張,前總統馬英九日前陸續發表相關言論,提及「首戰即終戰」、「千萬人頭落地」、「美國不會來援助」等語,引發輿論譁然;對此,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草案,若為境外敵對勢力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停止禮遇。該草案已排入16日立院院會報告事項。

時力提案指出,有鑑於「卸任總統副總統條例」是基於卸任總統及副總統於在職期間履行憲法職務,對於國家具有相當之貢獻,乃於其卸任後,仍給予相當之禮遇。但卸任之總統或副總統若不再忠於國家,或有損害國家利益之具體情事時,如仍予其禮遇,顯非國民所欲,因此提案修正該條例第四條規定。

針對停止卸任正副總統禮遇,第四條原規定4種行為樣態,包括再任有給公職;犯內亂、外患罪,經一審判決有罪;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移居國外定居。

時力草案則將上訴行為態樣更明確化,包括犯內亂、外患罪或反滲透法之罪,經一審判決有罪;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取得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取得大陸地區戶籍或取得外國國籍;移居香港、澳門、大陸地區或國外定居。

此外,時力草案另增訂2種行為樣態,包含擔任香港、澳門、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以及為境外敵對勢力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

時力所提「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原於6日排入立院院會報告事項,準備付委審查,卻被國民黨團擋下,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當時的提案僅增列1種停止禮遇的行為態樣,具體的條文內容為「發表有損國家主權或損及國家尊嚴之言論與行為」。

對於初次所提草案遭擋,時力黨團除表示深切遺憾之外,也呼籲朝野黨團,應對於這些國民期待應修正之法規範,積極面對及回應,並強調將再次提案。本週時力黨團再次捲土重來,目前該草案已排入16日院會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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