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不分! 黨產會:政院提改革方案曾交KMT中常會鑒察

黨產會查出,總統蔣介石曾經對行政院副院長黃少谷下達總裁手令,要求提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校園團務改善方案」。(記者陳鈺馥翻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調查發現,在一份呈給國民黨總裁蔣介石的史料中,有摘錄國民黨中常會第七屆第119、120次會議紀錄。總統蔣介石曾經對行政院副院長黃少谷下達手令,要求提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校園團務改善方案」,以及放寬留學資格及相關規定的改革意見,而政院所提改革方案最後須交國民黨中常會鑒察。
檔案顯示,該案涉及反共救國團學校團務之改進、專科以上學校黨部組織之改進、課程與教材之改進,放寬留學資格及規定之意見;此項專案簽呈給總統蔣介石後批示「核屬可行」,由行政院準備核定施行,最後報請黨中常會。
「黨國不分又一樁!」黨產會委員受訪表示,副閣揆黃少谷要開放高中生可以出國留學,結果草案最後要報到中常會通過核備,這是把中常會抬高到行政院院會之上。據憲法規定,許多憲政作為,都需行政院會通過,結果中常會高於行政院會。
此外,1954年兩位國民大會代表史尚寬、翟宗濤,在第一屆國大會議期間,因為「未能恪遵黨的指示」違反黨紀,遭到國民大會國民黨黨團警告,該警告處分更提請國民黨中常會通過。
委員指出,即便當時已經行憲,國民大會又是國會一環,身為「中華民國民法5人起草小組」成員之一的史尚寬,即便被外界譽為「法學大師」,還是如同一般黨員一樣,必須「恪遵黨的指示」,否則就遭到黨團祭出處分。
他質疑,黨團當然會有黨紀,日本、英國也都一樣,問題是國民黨中常會憑什麼核議黨團決議?這等於是說,沒有民意基礎的黨中常會,去許可有民意基礎的黨團決議,將中常會的地位架高於國會之上。
黨產會委員談及,當然在西方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國會黨團會有寬鬆不一的黨紀要求,但是黨紀要求不能違背法規規範。以此案為例,黨團予以警告的決議,要送中常會核議由黨中央做最後決定,這無異於以中常會代替有民意基礎與民主正當性的黨團,違背憲政法理,至為明顯。

行政院黨產會研究國民黨黨史資料發現,1954年兩位國民大會代表史尚寬、翟宗濤,在第一屆國大會議期間,因為「未能恪遵黨的指示」違反黨紀,遭到國民大會國民黨黨團警告,並將警告處分提請中常會通過。(記者陳鈺馥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