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朝野黨團協商 中央政府總預算應於11月底前審完
2020/09/28 15:29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今日下午召開黨團協商,立法院長游錫堃在朝野協商後宣布,依「預算法」第51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應於11月30日前審完,按照甲案通過。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過去有些召委在預算會期不排預算案,累積許多預算案沒審,期待本屆能按照往例,公務預算就是11月30日前審完,希望不管是藍綠召委都能按照往例來排,國營預算也希望能在今年底前審完,若有召委不排審,另一名召委就可以來排審。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指出,立法院預算會期還是應該要在預算會期內審完,甲案比較妥當,要在法定會期內完成排審及討論,如果時間不夠,每天也可以延長開會時間。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認為,支持甲案,要在預算會期審完,不能都是開始執行預算後才要審預算,當然預算會期還是要,應該要在11月30日以前審完。
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表示,反對甲案,剛剛柯總召有講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放後面,一直拖到隔年讓預算變決算,例如油電雙漲時候民進黨就不審。審得比較慢,大概有影響的是新興計畫,一般公務預算和國營預算並不會影響,所以在野黨主張嚴審。
林為洲提及,立法院會期很緊繃,一年有10個月都在開會還是審不完,這是因為立委人變少、委員會變少,但不能不審就直接讓它過,執政黨是保護預算,在野黨是監督預算,希望盡量能在時間內審完,但該挑燈夜戰也要挑燈,不能去剝奪召委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