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助理介入立委衝突 律師:打人就按現行犯逮捕

國民黨昨日在立法院抗爭,卻爆出立委助理介入的狀況。(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昨(15)立法院抗爭,卻出現放任助理介入的情況,律師黃帝穎對此表示,所謂的國會自律不包括讓助理動粗,立委助理並無民意基礎,「助理打人就按現行犯逮捕」。
立法院昨預審監察院長人事同意權,藍綠對此爆發激烈衝突,期間一度發生國民黨立委助理介入委員扭打過程,動手推擠拉扯民進黨立委,事件引發朝野激烈爭執,立法院長游錫堃請駐警蒐證後移送警方偵辦;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則稱若助理遇上法律問題,黨團將給予協助。
律師黃帝穎對此在臉書貼出大法官釋字第342號解釋理由書,內容關於「國會自律」作出解釋:
依民主憲政國家之通例,國家之立法權屬於國會,國會行使立法權之程序,於不牴觸憲法範圍內,得依其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議事規範如何踐行係國會內部事項。依權力分立之原則,行政、司法或其他國家機關均應予以尊重,學理上稱之為國會自律或國會自治。又各國國會之議事規範,除成文規則外,尚包括各種不成文例規,於適用之際,且得依其決議予以變通,而由作此主張之議員或其所屬政黨自行負擔政治上之責任。故國會議事規範之適用,與一般機關應依法規嚴格執行,並受監督及審查之情形,有所不同。
黃帝穎認為,國會議員得主張國會自律,因為代表民意,就議事互有攻防或爭執,司法或執法者警察都予以尊重,但助理並沒有民意基礎,沒有人民賦予民主正當性,當然不是國會自律的範圍,助理動手打人,就是現行犯,依法當然就是逮捕、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