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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蔣日記所有權 法院:總統任內文物歸國史館

「兩蔣日記」蔣方智怡(右一)保管,願以個人名義簽捐贈契約、捐給國史館,但蔣友梅(中)等人不同意,主張應由蔣家人共同繼承。(資料照)

「兩蔣日記」蔣方智怡(右一)保管,願以個人名義簽捐贈契約、捐給國史館,但蔣友梅(中)等人不同意,主張應由蔣家人共同繼承。(資料照)

2020/06/19 16:20

首次上稿 13:36
更新時間 16:2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蔣家後代15人遭國史館提告確認「兩蔣日記(蔣中正、蔣經國)」等文物的所有權與管理權,台北地院歷經5年時間審理,今日下午4點宣判,台北地院認為兩蔣任職總統期間的日記屬國史館、未擔任總統期間日記則歸蔣家人。可上訴。

全案源於蔣經國第三個兒子蔣孝勇的妻子蔣方智怡將兩蔣日記交由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史丹福大學為避免爭議,在美國法院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將所有可能自認為日記所有權人的後代列為被告。

而蔣方智怡後來把日記權利移轉給國史館,故史丹福大學也追加國史館為被告。國史館2015年基於法庭不便利為由,聲請將確認兩蔣日記權利訴訟移轉回台進行,獲美國法院准許;國史館當年11月於北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案被告包括蔣友梅、俞蔣孝章、蔣蔡惠媚、蔣友松、蔣友蘭、蔣友柏、蔣友常、蔣友青、蔣孝嚴、蔣蕙蘭、蔣蕙筠、蔣萬安、陳忠人、丘如雪、蔣方智怡。北院審理期間分為不願出讓的蔣友梅派,以及願意出讓的蔣方智怡派。

蔣方智怡2017年7月到庭證稱,在夫婿蔣孝勇交代下,她是日記的「完全所有人」,而她雖可接受「有人」質疑她做得不好,但無法忍受被對方以「侵占」名義指責。

蔣方智怡強調,這批文物回到國史館應是兩蔣所樂見,盼各方能以和平方式解決紛爭,而非透過司法途徑決定結果;她也說,蔣孝勇生前將日記託付給她,並明確交代若有不幸,委由她「轉交具公信力的學術機構保存」。

蔣方智怡為求慎重、尊重,曾透過相關人士聯絡家族長輩蔣宋美齡,表達欲將日記等文物交由唯一肯以「暫存」名義保存的史丹福大學,確認與蔣宋的想法無異後,她才以「完全所有人」身分,於2005年1月間與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中心簽下「暫存」契約(保管契約)。

國史館律師當庭則說,兩蔣文物符合總統、副總統文物範圍,兩蔣私人所有部分,也完全依法取得所有權並經公證,屬於台灣。

國史館也說,為加速取回文物,並維護兩蔣日記歷史價值與尊重家屬立場,國史館與蔣家後人誠心溝通、協議,至今已與部分被告達成協議,未來將協助本案不爭執的繼承人,盡速脫離我國及美國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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