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指馬英九收2億政治獻金被改判賠 陳敏鳳:對司法失望

名嘴陳敏鳳6年前在《美麗島電子報》上撰文,直指前總統馬英九(見圖)幕僚收受企業大亨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求償1千萬元。(資料照)

名嘴陳敏鳳6年前在《美麗島電子報》上撰文,直指前總統馬英九(見圖)幕僚收受企業大亨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求償1千萬元。(資料照)

2020/04/09 22: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名嘴陳敏鳳6年前在《美麗島電子報》上撰文,直指前總統馬英九幕僚收受企業大亨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求償1千萬元,一、二審均判陳敏鳳勝訴免賠,不過,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大逆轉,改判陳敏鳳應賠償60萬元,及刊道歉聲明。可上訴。對此,陳敏鳳表示,對這次判決備感不平及質疑,也對司法感到失望。

陳敏鳳9日在臉書撰文表示,此案在一、二審裡很正常地被處理,因為事涉總統,自釋憲文509號的可受公評之事,且已合理查證,足以信任真實下無罪。但到了最高法院一切都變調了。

她指出,三審時間非常長,在這段時間,她的證人劉文雄委員過世了,而結果也大翻盤。她質疑:「最高法院為何不是法條審理,而變成事實審查?這符合審判原則嗎?」陳敏鳳並批評,堂堂最高法院在處理新聞記者和總統之間的官司,竟然只使用民法184及195「這種法律系第一學期民法基本課」,完全不考慮憲法保障新聞自由及509號釋憲文,「為何那麼LOW」?

陳敏鳳說,三審要求新聞記者查證所有與會人及馬英九本人,但馬英九已提告劉文雄立場已表明,卻成為究責的主因,「再者,請問各位新聞同業,一個會議如果五十人開,你們要不分輕重緩急問完五十個人才不會毀謗嗎?」

陳敏鳳表示,在司法改革當下,最高法院的三審已是虛級化的趨勢,這次竟然又是一個完全沒有進行調查的審級,推翻了其他二個審級的結果。她質疑,法院有搞清楚到底劉文雄在電視上跟私下證詞有何矛盾嗎?她並諷刺:「什麼時候這個國家檢視最高權力者總統的政治獻金變成誹謗,我記得扁案是個大開大闔的時代啊!」

最後,陳敏鳳指出,她對每一則新聞都自我要求,過去在某報社服務時也幾乎年年獲得優良記者,獨家新聞不少,也從沒被司法否決過,可是如今司法已經成為為某些人服務的單位,總統約見檢察總長也可以無罪,「那我這個直接從可受公評之事轉成誹謗總統,也不足為奇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