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 灌溉水污染最高罰2000萬
2020/04/09 19:48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農委會農田水利處指出,草案保障既有水利會員工權益、資產處理將設置作業基金,更對灌溉水污染設下罰則,如果有危害農業產業、生物安全,或人體健康之虞,最高開罰2000萬元。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謝勝信指出,草案共有7章、34條,規範農田水利會改制、資產處理,以及職員工作權益保障等事項,通過後將強化農業水資源利用、擴大農民灌溉服務範圍,以及強化組織專業經營等政策目標。
水利會職員工作權益保障方面,副處長陳衍源表示,未來會成立農田水利署,下設17個分署,接納目前的17個水利會,水利會員工將採取雙軌制,分為公務體制和水利會體制,公務人員會擔任農業水資源開發和重大工程辦理事項,目前水利會沒有水質取締業務,未來農水法對於水質管理有規範和罰則,也會讓公務人員來執行。
陳衍源指出,既有水利會人員會維持目前的灌溉管理業務,草案第四章規定成立灌溉管理組織,以接納現有農田水利會人員,並比照原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確保現有職員的工作權,不會影響他們的升遷管道。
資產處理方面,陳衍源說明,草案第五章明定成立作業基金,下設17個分基金,對應17個水利會,水利會的資產將納入基金,並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財產處分將回歸各分基金,另基金收益及盈餘將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
此外,陳衍源指出,過去雖然有設立灌溉水質標準,但是灌溉水污染沒有罰則,這次草案也納入污染取締罰則,污染如果有危害農業產業、生物安全,或人體健康之虞,會加重其罰最高到新台幣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