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近5成無勞保 監院糾正勞動部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外籍漁工為勞保強制納保對象,但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發現,在台外籍漁工人數12498人,扣除尚未入境及失聯者共有9789人,卻只有5000人參加勞保,投保率為51.07%,違反勞保條例規定,也抵觸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勞動部未積極主動處理,影響外籍漁工權益;監院通過糾正勞動部。
另,王幼玲表示,漁船停靠時,雖未強制漁工居住在漁船上,但船上居住的標準要求相對簡單,部分漁船提供的居住環境縱使檢查合格或限期改善完成,仍被外界認為是不合宜的惡劣居住環境;2位監委要求勞動部及漁業署應正視適宜的居住品質保障為基本人權,積極協調於陸地提供比船艙更好的居住環境。
2位監委也發現,近7成外籍漁工受僱於未滿50噸的漁船或動力舢舨,因噸數較小,無法或未普遍配備盥洗室,大部分以船為家的外籍漁工,只能在甲板上淋浴,或在漁港路邊、公廁克難沖澡,氣溫較低時甚至沒有熱水。
王幼玲指出,漁業署2018年曾補助宜蘭蘇澳區漁會設置盥洗設施,以發放洗澡卡片為管控,但因設置地點距離漁船停靠港口遠、外籍漁工及漁船船主不知道有這項服務,及誤以為洗澡要付費等,使用率偏低,且申請洗澡卡的漁船數量尚不及所有漁船數一成。
2位監委認為,保護外籍漁工保有人格尊嚴及隱私,是基本人權,政府機關責無旁貸;漁業署與宜蘭縣政府應加強宣導友善外籍漁工措施或設施,並於設置地點及補助成效考核時參考漁工、船主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