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毓蘭:罷韓團體自嗨完成連署書是自證己罪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罷韓行動持續進行,國民黨立委今質疑,罷韓連署不合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的規定,中選會沒有嚴格審查,有護航的疑慮,立委葉毓蘭說,罷韓團體Wecare高雄高興自嗨說完成幾份連署書是自證己罪。
立法院國民黨團今召開記者會,黨團副書記長呂玉玲批評,民間團體推動罷韓行動透過大型的造勢活動跟連署,就是想要透過民主包藏政治鬥爭,有看不見的手操作,國民黨沒有反對民主,絕對尊重民意,但主管機關中選會不該護航,進行政治的追殺。
國民黨立院內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認為,在防疫期間,罷韓團體不停搞很多小動作,意圖讓國內政治更加紛亂,這些動作很多於法不合,從頭開始就沒有合法基礎。
陳玉珍表示,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5條規定,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罷韓團體在去年12月26日就把3萬份連署書送到選務機關,代表連署書當日前就準備好,很多連署書在就職滿1年前就連署,應為無效,呼籲中選會公正客觀執行對連署書的刪減動作。
立委林思銘指出,選罷法規定公職人員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過去民進黨創黨黨員、民進黨前立委費希平就說過,因為避免政治人物互相鬥爭,在就職1年之內都不得進行任何罷免活動,依據這立法精神,第一階段提議連署的活動也屬於罷免活動的一環,都不能在1年之內舉行。
林思銘也質疑,根據中選會在今年1月17日的會議紀錄,該批罷韓連署書符合規定的有2萬8560份,扣除包含填寫日期未滿1年的7143份,有2萬1417人是何時連署的?顯然是連署日在去年12月26日,但當日罷韓連署書連夜送到中選會,明顯不可能的當日連署,有填載不實日期的情事,依據選罷法規定應該要刪除,中選會沒有嚴格審查,有護航之虞。
葉毓蘭則酸,除非每個人都像哆啦A夢,可以隨時出現在現場簽署,否則無法證明這些連署書的合法性,罷韓團體很高興自嗨已完成多少份連署,這叫做自證己罪,政治不必如此齷齪,選舉已經結束,期盼不要再做政治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