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評鑑將上路 司改會籲妥善配套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民眾直接請求法官、檢察官個案評鑑的「法官法」新制即將在今年7月上路,然而司改會發現,司法院與法務部在配套的子法卻是「閉門造車」;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呼籲,司法院應傾聽民間聲音,讓制度更為便民,且評鑑委員會應明確保障委員會「社會人士非法律人」的參與人數,才能對人民所經歷的處境能有感同身受。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妥善修定「法官法」子法,打造親民、便民、有效能的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到場支持。
吳玉琴表示,過去就已要求司法院在修法過程中要傾聽民眾意見,但顯然是沒有聽見,因此再次呼籲司法院讓制度可以更好,目前在「評鑑委員會」的組成上,雖明定要有社會人士6人參與,但有法律背景的人還是占大多數,應明確納入非法律人加入至少達3人,對於評鑑過程中的多元角度有所助益。吳玉琴也提到,「法官法」有明定要專責人員處理有關事務,但司法院的組織章程竟以「編制內簡任職人員兼任」,吳玉琴譏以她的經驗「兼任就是沒有設」。
邱顯智表示,看到司改會新聞稿才發現原來司法評鑑委員會的獨立會所竟是在司法院第二辦公室9樓,但是全台各地都有法院,南投的人民司法權益受到侵害,難道要跑到台北申請法官評鑑,另外,民眾提出「書狀」應提出更好的配套措施。
司改會評鑑組召集人施泓成指出,目前新法上路前已發現的三大問題,首先是未保障專責人力提升服務效能,根據司法院本月6日發布的「司法評鑑委員會組織章程」,評鑑委員設執行秘書一人是由編制內簡任職人員兼任。
其次,施泓成提到,法官法修法後開放一般人民請求個案評鑑應提出「書狀」,但對無法負擔法律費用的人民,難以聘請律師代為撰寫書狀,應設計更為親近的措施,以及司法評鑑委員會的獨立會所竟是在司法院第二辦公室九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則是在法務部大樓,但全國各地都有法院與檢察署,評鑑委員會應在台灣各地廣設辦事處。
施泓成表示,「法官法」規定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6人組成,但司法院與法務部未修訂子法,明文規定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中非法律人的比例,沒有辦法確保評鑑委員的開放多元。
施泓成補充,過去「法官法」實施前8年,人民只能間接透過機關團體請求個案評鑑,大多數的人民陳情是向包含司改會在內的民間團體受理,這8年的經驗讓他們理解到,受到司法傷害的人民需要溫暖具同理心的對待,這卻是法律背景者最欠缺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