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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馬曾批北檢曲解錄音嗆公開 今開庭竟對內容「不爭執」

台北地院12日開庭審理「三中案」,前總統馬英九及隨扈安全人員,全數戴著口罩步入法院。(記者劉信德攝)

台北地院12日開庭審理「三中案」,前總統馬英九及隨扈安全人員,全數戴著口罩步入法院。(記者劉信德攝)

2020/02/12 13:4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三中案,台北地院今再開準備程序庭,關於能否證明前總統馬英九有主導賤賣三中資產的最關鍵錄音內容及譯文等物證,法官今針對檢方所提出的錄音內容及譯文,詢問馬英九的律師是否爭執?不料,曾嗆檢方曲解原意並要求公布全部錄音的馬英九,其律師竟對檢方舉證的錄音內容「不爭執」,也未要求勘驗,等於認同檢方提出的錄音具證據能力。

關於三中交易案,台北地檢署於2018年7月10日偵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等多罪,起訴馬英九、替馬處分黨產的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等多人,檢方認定馬英九等被告,涉賤賣三中資產罪嫌重大的最關鍵物證,便是搜索中投公司所查扣到的「會議錄音」。

檢方根據會議錄音內容,認定馬英九主導三中交易案,涉嫌賤賣三中黨產,據此於起訴書內提及,馬賤賣黨產動機或為博取聲譽、避免不當黨產被收歸國有或交結盟友,心存僥倖委請法律、財會人員佈置機巧名目及程序,以「天龍八步」等非常規財務操作遮人耳目,還備妥6千萬元鉅款準備訴訟攻防,可謂力謀脫罪、機關用盡。北檢還發新聞稿批馬:「使暴利盡入他人私囊,當然成立犯罪,毋庸置疑。」

馬英九的委任律師在檢方起訴後,曾當庭指檢方起訴引用的證據,在錄音譯文部分有兩大瑕疵,第一是內容省略太多,已無法還原當時整段語意的原貌及原意,日後會請求庭上勘驗,還原整段說話的原意;第二是卷內人別衝突情形嚴重,譯文到底以何人為主?需要勘驗做判定。

檢方為此提出補充理由書,內容提及本案自2018年7月12日迄今,馬英九等被告即對於起訴書所引用勘驗筆錄的正確性,以檢方斷章取義、人別錯誤、勘驗筆錄未記載對被告等人有利部分進行抗辯,屬於本案證據的重要爭點,但被告等人始終未能針對錄音檔案的證據調查範圍、次序及方法提出聲請,若非存有延滯訴訟程序之意,即是僅「空言否認」檢察官所提出之勘驗筆錄。

不料,北院今天開庭時,法官針對檢方提出的錄音內容及譯文,詢問馬英九的律師,對於檢方起訴所提及的錄音內容及譯文的證據能力是否爭執?錄音內容是否要勘驗?馬英九的律師竟答,稱不勘驗錄音內容,對於錄音內容及譯文的證據能力不爭執。據了解,馬英九一方對於錄音內容等是否具證據能力的態度,出現論述前後不一的情況,一度讓檢方及同案被告汪海清、張哲琛的辯護律師等人看傻了眼。

關於北檢起訴及公開的錄音內容,均指馬才是實質交易三中的主導者,2011年5月16日,汪海清曾向時任國民黨副秘書長林德瑞表示:「三中案的瑕疵,嗯…最高機密我不能講啦,馬主席很清楚,馬主席簽過字、開過會、下過指示」、「那我就跟您報告,三中案是有瑕疵的,順藤摸瓜摸上去,馬主席就有事」。

2006年3月11日、3月12日,時任國民黨秘書長詹春柏與馬英九等人開會時的錄音內容則提及:「但問題是華夏賣給他,他也沒有給你錢…」、「這很荒唐」、「這會不會有一點買空賣空而且詐賭的方式…」、詹並感慨說:「不不,財務我不懂,但是我(聲音模糊),我是一個普通人,你把祖宗留下來的黨產,登記給別人,你錢在哪裡?拿來給我看」。

2006年3月12日馬英九與汪海清等人的會議錄音,馬被錄下關鍵對話;馬:「這是他自己認為他自己做了這樣的貢獻,他應該得到這樣的報酬,可是這報酬沒有經過我們同意啊,這怎麼可以,我覺得這個太荒唐了嘛」。馬英九還說:「除非當初我們有這樣一個約定,否則的話,不能夠說是用一個遠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讓他們獲得將近5億的暴利」等諸多對於馬英九等被告不利的錄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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