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解除境管 張哲琛律師扯馬英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三中案被告張哲琛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全案上午開庭時,張自認無限制出境必要,辯護人丁昱仁則說,法院前次駁回張的聲請時,未說明為何同案被告馬英九不必限制出境。至於今也到庭的被告汪海清則尊重法院決定。
三中案中,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等2人,均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現由北院審理中。至於限制出境部分,上午傳喚張哲琛、汪海清到庭。
公訴檢察官黃聖認為,張哲琛犯罪嫌疑重大,涉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重罪,且張曾在國外留學,子女也在國外生活,足認有長期滯留海外可能,應繼續限制出境。
公訴檢察官黃聖就汪海清部分也表示,汪有相當資歷,足以供應海外生活,且犯罪嫌疑同樣重大,涉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重罪,故難以期待誠實面對司法,應繼續限制出境。
但張哲琛認為,檢方所指留學一事是40年前的事,且自認未犯重罪,所以實際上沒有逃亡理由。
辯護人丁昱仁也說,不能只因張被重罪起訴,就認定有逃亡之虞,至於張先前單次解除限制出境,張也已提供子女在美國的住所相關證明,況且,台美間簽有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足以保障審判進行。丁昱仁也說,張前次聲請遭駁回時,法院未說明為何馬英九未被限制出境,應說明馬、張有何不同。
輪到汪海清時強調「我真的是清白」,故無逃亡之虞,因為逃亡無法爭取清白,清白對他來說比生命還重要,且他的女兒都被外界說成是貪官的女兒,加上依他的資歷,不足以讓他在海外長期生活;汪說,2016年公職退休後,有充裕時間移民,卻從未辦理,他一生在台作、成長,餘年也都會留在台灣,會尊重法院裁定結果。
汪海清的2位辯護人認為汪無限制出境事由,故無限制出境必要。
法官林幸怡庭末諭知全案待合議庭評議後裁定。(12: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