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台波司法互助 強化跨國打擊犯罪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根據簽訂協定內容,規範項目包括刑事司法互助、引渡、受刑人移交、法律及實務見解的分享、訴追犯罪及犯罪預防資訊分享等領域的刑事司法合作原則與程序。波蘭為歐洲首個與我國簽署類似協定的國家,外交部盼在此法律基礎上深化台波合作夥伴關係。
「臺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歷經4年的磋商,終於在今年六月中完成簽署,當時法務部新聞稿指出,我國與波蘭人民對民主、法制、良好的社會治安與人權保障等信念與價值一致,讓雙方的合作擁有堅實的基礎,此協定的簽署可謂兩國互信與緊密合作的璀璨成果,使雙方得藉由本協定所提供的各種合作事項,強化打擊跨國犯罪的成效,實屬台灣與波蘭在刑事司法合作上的重要里程碑。
台波近年合作日益密切,兩國經過磋商,由我駐波蘭代表施文斌與波蘭台北辦事處長梅西亞代表,於六月十七日在外交部共同簽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外交部長吳釗燮、法務部長蔡清祥與來訪的波蘭司法部次長皮耶比亞克等人並親自見證協定簽署。
出席簽署協定的外交部長吳釗燮致詞時表示,「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內容全面,合作項目廣泛,且波蘭為歐洲第一個與我簽署此類協定的國家,盼未來於此法律基礎上深化台波合作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