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條誘台》措施拉台生 教育部:具政治性企圖
有關國台辦等發布對台26條措施,教育部今天下午回應表示,中國這次措施係延續去年對台31項,仍屬於中國片面優惠措施,對我國的學生誘因不足,中國近年針對台灣學生逐步提出各項片面與單向的優惠就學措施,相關措施已超過常態性,已是單方與片面具有政治性企圖的作為。(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有關國台辦等發布對台26條措施,教育部今天下午回應表示,中國這次措施係延續去年對台31項,仍屬於中國片面優惠措施,對我國的學生誘因不足,中國近年針對台灣學生逐步提出各項片面與單向的優惠就學措施,相關措施已超過常態性,已是單方與片面具有政治性企圖的作為。
教育部嚴正表示,教育部政策並未鼓勵國人赴中國就學,惟尊重個人就學選擇,政府基於責任必須提醒學生及家長赴中國就學時,應針對兩岸的文化、政治不同,應評估可能的風險。
教育部強調,將結合相關部會,強化赴中國讀書的台生認同,針對赴中國就學的台生辦理相關座談會活動,協助其解決生活問題及宣導國內最新政策,並鼓勵台生返國就學和就業。
中國26條措施中與教育相關包括:第21條,在中國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人,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專案、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22.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中國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
23.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
24.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中國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中國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