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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菸案》總統府諮議也購買 北檢:目前未涉刑責

台北地檢署澄清,現有事證並未發現總統府諮議林家如(見圖)有涉「刑責」,暫未將她列為刑案被告。(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澄清,現有事證並未發現總統府諮議林家如(見圖)有涉「刑責」,暫未將她列為刑案被告。(資料照)

2019/09/26 17:1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國安私菸案爆出總統府諮議林家如購買私菸,遭財政部關務署開罰4.9萬餘元,外界因而質疑檢調未查扣她的菸,至今也沒有約談她。對此,台北地檢署澄清,現有事證並未發現林家如有涉「刑責」,暫未將她列為刑案被告。

據悉,北檢偵辦私菸案,主要是針對企圖利用總統車隊闖關、現已遭查扣的9797條菸及其訂購者,而林家如的37條菸是在專機上自行購買後,隨著行李私下夾帶入境,檢方目前認為屬於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5條「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此部分應不適用刑罰。

北檢解釋,「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的刑事處罰,是針對「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依過去最高法院判決見解,不正當方法須具有「積極詐術」型態,若只有「消極漏報」行為,只能科以行政罰鍰。

北檢表示,北檢偵辦國安私菸案,起訴前提為「利用公用車輛運輸」並「積極施用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因調查認定吳宗憲等13人「積極安排公用車輛」,進入管制區載運9797條私菸逃漏稅,與單純未依法申報的情形不同,遂將他們起訴,至於單純購買免稅菸、隨身夾帶入境者,應由主管機關依權責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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