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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修民法!台大學生會長盼消除「半成年」權利空窗

凃峻清發起的提議目前已進入附議階段。(圖擷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凃峻清發起的提議目前已進入附議階段。(圖擷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2019/09/06 17:2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大學生會長凃峻清日前在台大開學典禮致歡迎詞,其中有關香港反送中的內容受到好評。他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一項提議,主張「下修《民法》行為能力人年齡為18歲」,目前已進入附議階段。

據《新頭殼》報導,涂俊清指出,目前我國18到20歲的「半成年人」, 這群人有權投票,參與國家政策,若犯罪也須負起完全刑事責任,但卻因未滿20歲,在《民法》上仍被視為未成年,無法租屋、開戶和創業,造成權利空窗。

涂俊清以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為例,唐鳳在16歲創立網路公司,但因《公司法》參考《民法》,規定7歲以下與7歲以上未滿20歲的人,不能擔任公司經理、發起人及董事,當時的唐鳳只能委任家屬擔任負責人,自己再以員工身分參與決策。

涂俊清表示,英國、法國和日本等國家,都已將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因網路科技發達,青少年學習知識和技能的場域已不全限於學校,他強調,現行法令已不符合現今社會需求「18歲即成年,已是世界潮流」。

台大學生會長凃峻清發起提議修《民法》。(圖擷自凃峻清臉書)

台大學生會長凃峻清發起提議修《民法》。(圖擷自凃峻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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