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琍敏被告誹謗二度缺席 陳菊律師︰請法官考慮拘提或通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資深藝人張琍敏4月初在臉書指「高雄有3000億的重大弊案,陳菊蛇鼠一窩」等,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認為張琍敏未經查證散布不實消息,為了抑制假新聞歪風,提出自訴控告張琍敏妨害名譽,台北地院今第2次開庭,張琍敏仍和前次一樣未到庭,透過律師表示目前身在美國,10月初才會返國,屆時將預留1至2個月時間配合法院密集審理。
張琍敏4月初在個人臉書上表示:「因為高雄有3000億的重大弊案,陳菊蛇鼠一窩,所以新潮流一直發動文宣,煽動韓國瑜選總統,調虎離山,然後老鼠群起攻之」,她認為這些是民進黨的死穴,韓國瑜不選總統就是要牢牢抓住弱點重重的高雄,就如孫子兵法的圍魏救趙之計,看好未來民進黨逐步被消滅在地球上。
陳菊辦公室回應指出,張琍敏從「因為高雄」至「老鼠群起攻之」之間的這整段陳述,是未經查證的不實消息,已經涉及傷害陳菊名譽,並誤導社會輿論,為端正視聽,追究不法,委請律師游琦俊提告加重誹謗。
張的代理律師︰她10月回國停留1至2個月
游琦俊今當庭表示,今年5月6日第一次開庭時,張琍敏也未到庭,今天是第2次無故未到庭,顯有故意延宕訴訟或刻意不到庭的情形,請法官考慮是拘提或發布通緝;張琍敏的代理律師陳佳雯表示,張琍敏10月初會回國,屆時會停留1至2個月配合法院的密集開庭。
法官問是否還有談和解的空間?游琦俊說,上次開庭後,就再也未接到對方任何書狀,不知從何談起;陳佳雯說會將此問題轉達給張琍敏,看她有沒有和解之意。
至於案情本身,陳佳雯指出,張琍敏主張自己無罪,認為整段言論都是「評論」,自認是對可受公評的事所做的合理評論,沒有實質惡意。
游琦俊反駁,「高雄有3000億弊案、陳菊蛇鼠」等語並非評論,而是陳述不實的「事實」,事涉真假,就應善盡查證的義務,且至今也沒發生「高雄3000億弊案、陳菊蛇鼠一窩」的事實,張琍敏的這些陳述,顯是為了支持特定政治人物,而刻意貶抑陳菊的個人名譽和社會評價,應構成加重誹謗罪。
法官要求陳佳雯在10月下次開庭以前,先詢問張琍敏,並以答辯狀先答覆張琍敏發文的查證經過、言論是依據什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