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黨產會:買中廣用中廣現金股利分期付款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6月20日將召開中廣聽證會,據黨產會調查,國民黨在2006年以57億分期付款方式,將中廣股權出售給好聽等4家公司,買方僅籌10億元支付頭款後就買下中廣。事後,「質權人」國民黨營光華投資公司「同意」改由好聽4家公司領取現金股利,使買主得以用歷年的現金股利清償剩下的6期股款,形同國民黨出售中廣只收10億元,其他6期餘款為原應收取的現金股利。
黨產會調查報告提及,國民黨在2006年12月透過黨營中投公司,將中廣96.95%股權出售給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4家公司,中廣自2008年以來,每年皆分派到現金股利,2008年至2012年期間,好聽等4家公司共領取10.4億多元現金股利。
黨產會提及,當年台北地檢署傳喚趙少康詢問,除前幾年的股利用在支付購買廣播部門價金外,剩餘股利的用途?趙當時回應,「投資海內外基金、買法拍屋、買藝術品。國內投資聯廣公司、遠勝投顧公司、遠勝又轉投資阿里巴巴菜鳥物流公司、UBS、摩根斯坦利投資...。」
據調查,好聽等4家公司將所持有的中廣股權,設定質權予國民黨營光華投資公司,用以擔保尚未支付的股款,以及光華投資公司對中廣非廣播部門資產的權益。
黨產會表示,依「民法」規定,質權人得收取質物所生之孳息。即現金股利原本應由「質權人」光華投資公司領取,然而光華投資公司卻於2008年起至2017年,歷年皆以「內部簽核程序」同意改由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公司領取現金股利。
黨產會指出,因此,好聽等4家公司得以用現金股利,清償購買中廣股權所欠的股款,例如2009年有兩次付款,是以中廣2008年、2009年股利支付,之後其餘4次的資金來源亦由現金股利清償。
在股權移轉和經營權移轉部分,黨產會也查出,好聽等4家公司在2006年12月26日先匯款1億元,國民黨黨營華夏公司便在同年28日,依「廣電法」發函給NCC申請許可將中廣持股轉讓好聽等4家公司。
在發函隔日,華夏公司就改派趙少康等人擔任新董事,同一天馬上召開董事會推選趙少康當董事長兼總經理,並移轉中廣經營權。隔年1月再發函NCC申請變更中廣負責人,待NCC於2007年6月許可後,華夏就將持有中廣股權,全部轉讓交割給好聽等4家公司。
黨產會調查發現,國民黨在2006年12月將中廣96.95%股權出售給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4家公司,自2008年至2012年期間,好聽等4家公司共領取中廣10.4億多元現金股利。圖為中廣現金股利發放情形。(黨產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