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實施7年 開罰案件掛蛋
2019/06/04 14:06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大坑山區日前出現眼鏡蛇,加上夏季來臨,蛇類出沒增加,引起山友恐慌。過去曾傳出有人在大坑放生蛇,台中市政府農業局今日表示,根據「台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民眾若要放生動物,必須先申請,否則將開罰,而該自治條例在2012年10月上路迄今,尚無開罰案件。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在市政會議表示,台中市今年至5月底為止,捕蜂捉蛇的通報案件約1305件,數量之多造成民眾安全疑慮,若是人為刻意放生,市府將依法開罰,並呼籲民眾積極舉報,小心防範。
盧秀燕進一步提醒,民眾若要放生,需向農業局申請,並符合「台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規定,才准予放生;她並指示農業局要求委外單位重點巡視大坑,避免環境破壞。
民政局長吳世瑋也表示,過去曾有里長反映,有人帶著一袋一袋的蛇到大坑放生,有些蛇不是原生種,會破壞生態,民政局將要求區公所加強巡查。
農業局長蔡精強指出,「台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在2012年10月22日公布施行,未經申請許可的放生行為,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因無人檢舉,查證困難,目前尚無開罰案件;另外,今年放生申請案件目前為6件。
蔡精強也說,農業局自今年3月起委託廠商捕蛇,截至4月底,總計捕捉數量約559條,包括臭青公、眼鏡蛇及黑眉錦蛇。另去年同期消防局蛇類案件通報量,3月份205件、4月份668件。
他也提醒民眾,6月已進入蛇類活動高峰期,大坑蛇出沒應為夏季正常野生動物自然行為,民眾若看到蛇類務必快速離開,不要干擾蛇,蛇就不會主動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