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屋稅」沒了!南市府提案非自住多屋稅率3.6%被退回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提案修正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原擬提高非自住多屋稅率3.6%,預估明年稅收可增加4億餘元,可是多數建商反映對於新建待售屋不合理,紛向民代們陳情,南市議會大會今日審查決議退回該修正案。
市府表示遺憾,據財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南市非自住房屋持有戶數有增加趨勢,為使空屋充分釋出,引導房屋市場健全發展,因此針對多屋族訂定差別稅率,且考量南市房屋標準單價調幅僅台北市的0.36,台南新建餘屋住宅數又較其他直轄市低,因此才未針對其他項目訂定除外條款。
市府說,從現實情況,南市內非自住房屋的持有成本偏低,租稅負擔也相對較輕。例如,營業用的房屋佔所有戶數的8.4%,全市有47.2%的房屋稅來自營業用房屋。但非自住用的房屋佔所有戶數6.2%,卻只有5.8%的房屋稅來自於此,可見持有3套房屋以上的多屋族,租稅負擔明顯過輕,而且台南今(2019)年7月1日起所課徵房屋稅已成為6都最低,為建制配套完整房屋稅制,才提出符合多屋者多繳稅課稅原則。
南市議員蔡育輝表示,台南市現況住家用房屋,每人可保有3戶可課稅1.2%,符合財政部規定3戶以內適用自宅課稅原則,3戶以上採非自住住宅課稅1.5%規定,因議員在議會審議預算,「只有刪減預算無增加預算權利」,該修正條文不符合輕稅減賦原則。
主持大會的議長郭信良表示,建商蓋房子需要龐大成本,若經濟不好賣不出去已經很辛苦,政府還要重課3.6%稅率,實有可議之處,「就像新車剛落土」還未開上路,哪有就要被課然料稅、牌照稅的道理?因此經黨團協商後,希望市府在維持居住正義前提下,修正更完善草案後再送議。
南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林宜瑾表示,該修正案是基於稅賦公平性而訂差別稅率,遭大會退回令人很遺憾,希望下次透過政黨協商,市府再提案送審,民進黨團將會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