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電軍併電展室、法律司併軍檢院? 軍方皆欲「維持現狀」

立法院審查國防部今年度預算時作出決議,盼軍方就資通電軍與電展室、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和軍事院檢合併進行可行性評估。不過,根據軍方近期送至立法院的報告內容指出,上述二起組織調整意見,其單位作業指導體系、業務等皆有差異,縱使整併,也可能僅能縮減幕僚和行政庶務人力,對國軍業務和戰力無顯著戰力提升。(資料照)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立法院審查國防部今年度預算時作出決議,盼軍方就資通電軍與電展室、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和軍事院檢合併進行可行性評估。不過,根據軍方近期送至立法院的報告內容指出,上述二起組織調整意見,其單位作業指導體系、業務等皆有差異,縱使整併,也可能僅能縮減幕僚和行政庶務人力,對國軍業務和戰力無顯著戰力提升。
換言之,國軍欲上述組織仍「維持現狀」。但國防部也允諾,未來綜合敵情威脅、人力市場供需、新式武器獲得,持續調整組織結構,以利平、戰時任務遂行。
國防部送交立法院的報告提及,資通電軍和電展室皆依照「參謀本部組織法」設立,後者屬於情報機關,受到國安局指導、規範、監督執行國家情報工作,亦為電偵情報預警單位,運用各種手段進行情蒐,前者則屬戰鬥支援單位,配合資通指管、電子戰、網路戰支援,因此假如整併,除單位定位模糊不清,情報合作機制將受影響,也有洩漏情報來源疑慮。對於指揮命令下達、決策速度與品質、早期預警能力皆有影響。
由於軍事檢院的業務已移交一般檢院執行,業務已大幅下降,但對於法律事務司和軍事院檢合併,國防部認為,前者屬於軍法政策制定、法定業務執行與督導幕僚單位,後者人員平時作為各級部隊主官特業幕僚,並在戰時轉換為軍事院檢人力,行使軍事審判與檢察權,假如整併,將使國軍法務能量縮減,為使平戰任務結合,軍事院檢單位編制仍有保存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