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哭哭》北院打臉丁陣營:就算爭議58票都給丁 選舉結果也不變
首次上稿 17:42
更新時間 19: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長落選人丁守中提選舉無效之訴,今天一審判決丁守中敗訴,台北地院釋出判決書逐一打臉丁營主張,且法院依得票率與開票時間做成的趨勢圖,也看不出棄保效應,即便以最有利丁守中方式認定,將爭議票58票都給丁,也未超過丁、柯得票數差3567票,選舉結果不變。
北院指出,丁營雖主張,選民在投票時間截止後進入投票已違法,但依選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規定為「到達」投票所,並非「進入」投票所,以保障選舉人投票權:再者,投開票雖同時進行,遭質疑產生「棄保效應」,但「投票完畢」時間、「完成開票」時間、上傳登錄開票結果的「電磁紀錄登錄時間」,會因選務作業時間影響而有差距。
另丁營雖以「累計法」作成趨勢圖,主張發生「棄姚保柯」的「棄保效應」,卻難以舉證,且合議庭以丁守中、姚文智、柯文哲得票情形,也無從認定有「棄姚保柯」之「棄保效應」;至於丁營認為,隊伍後方沒有員警或選務人員押隊管制,任由選民投票影響選舉結果,合議庭依丁營提出的監視器畫面或證人證詞,均無法認定中選會或台北市選委會有放任情形。
丁營雖一再強調,公投綁公職選舉已影響選舉結果,但合議庭表示,依公投法與選罷法相關規定,公投綁大選並不違法,雖選民排隊等候選舉、投票,也只是選務機關規劃欠缺妥當,不可倒果為因,認定兩者同一時間進行已違法或違憲法。
丁營又質疑,投票時間不足、各投開票所圈票棚數量明顯不足,已限制人民投票權;合議庭認為,選民投票意願受各種因素影響,例如候選人是誰、選情、天氣等,不可一概而論;且中選會與北市選委會綜合考量過往選務實際經驗、選務人員工作負荷等各因素,公告選舉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並沒有故意將選舉時間縮短以妨害投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