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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法官評核結果? 呂太郎:不危及審判獨立下適度調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併案審查「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謝君臨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併案審查「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謝君臨攝)

2019/05/08 12:0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是否公開法官評核結果,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認為應對外公開,同黨立委尤美女則認為,應將全面評核改為全面評鑑,其結果也應對外公開;對此,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表示,不贊成全面評鑑,應微調全面評核即可,不要為了少數法官把全部法官拉進來,建議維持現制,盡量在不危及審判獨立的狀況下適度公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併案審查「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要面向包含金字塔型訴訟組織、法官評鑑、職務法庭等,會中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等官員列席討論。

針對法官法第31條修正草案,立委周春米提案指出,司法院應每3年至少一次完成法官全面評核,其結果應對外公開,評核結果作為法官職務評定之參考。立委尤美女另提案要求法官全面評鑑,指法官評鑑委員會每3年至少一次完成法官全面評鑑,其結果應對外公開,並送交司法院作為法官職務評定之參據。

對此,呂太郎表示,司法院不贊成全面評鑑,對不適任法官應積極淘汰,但對認真的法官不要去打擾他,對法官進行評核一定要很仔細,不能造成法官過慮,在審判案件時怕這個、怕那個,現行全面評核已辦過兩次,微調就可以,不要為了極少數的法官,把全部法官都拉進來,既不經濟也沒有幫忙。

至於評核或評鑑結果是否對外公開,呂太郎說,公開部分,有些涉及個人問題,如果是當事人任意質疑法官不公平、對其不利,在沒有經過司法院調查確實如此前,就把案件公開,這樣對法官很傷,司法也可能崩潰;盡量在不危及審判獨立的範圍內公開,這是在穩健中又有進步的作法。

周春米說,她認同95%以上是好法官,應維持好的審判環境,針對評核結果,現行條文是不公開,建議適度公開,方式跟範圍由司法院定之;周強調,在零與一之間,我們應該還有努力的空間。

尤美女說,把評核或評鑑當作「壞人」來看待,其實是不對的,公開是讓大家也能看到優秀法官,而非只是聚焦在少數不適任的法官或檢察官上。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建議:「要不考慮把評核制度廢了」,增加個案評鑑的充實程度;對此,呂太郎說,全面評核委託中研院,費用在100萬以下,他贊成把資源放在有問題的法官上,讓其他人好好工作;呂說,全面評核大家好像覺得是解救司法的萬靈丹,適度調整或有限度的公開是贊成的。(12:13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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