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耀昌將南庄飯店列觀光政策 議員批業者先斬後奏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議會定期會今天進行縣長施政報告,縣長徐耀昌將南庄鄉歐式建築格拉斯飯店等相繼進駐,列為重要觀光政策。縣議員陳光軒及曾玟學等人卻質疑「格拉斯」以一般住宅名義興建飯店,而且主體建物已蓋得差不多,有先斬後奏,規避環評之嫌,要求苗縣府做好把關工作。
徐耀昌回應,目前業者尚未申請變更飯店,會請相關單位現勘,一切將依規定辦理。而業者電話未接,無法連絡上,無法得知業者對此事的看法。
徐耀昌施政報告中指出,苗東地區是苗栗縣觀光潛力股,在泰安鄉汶水湯元、山河境二家國際溫泉度假飯店,以及南庄鄉歐式建築格拉斯飯店相繼進駐後,更將如虎添翼,開啟在地觀光全新發展契機。
陳光軒發言肯定苗東地區是觀光潛力股,但徐耀昌所提的「格拉斯觀光飯店」進駐,卻屬於丙種建築用地,是永和山水庫上游的「水庫水源保護區」,依法必須先做環境影響評估,卻以自用住宅名義申請規避環評。
陳光軒質疑,苗縣府明知業者要蓋飯店,縣長也受邀參加動工典禮,卻以申請名目為住宅,他認為此風不可長,擔心未來所有的業者都以此方式來規避環評投機取巧,要求縣府依法行政。
縣議員曾玟學也說,格拉斯飯店以一般住宅興建,佔地600多坪、7層樓、有50多個房間,質疑業者先斬後奏,規避環評,實在太離譜。
環保局長陳華盛指出,環評法去年4月修正認定標準,以集合住宅名義興建,不需要環評。
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說,全案領有苗縣府核發建造執照,土地為丙種建築用地,用途為住宅,後續若變更為飯店使用,應先向飯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文化觀光局申辦興辦事業計畫,再向環保局提送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取得上述核准文件後再向苗縣府建築主管單位審核建造執照變更設計,後續依飯店用途之使用執照申辦旅館登記。
黃智群指出,此案目前尚未完工自無法使用,尚無違規使用問題,若經查緝未經申請違法使用或未依核定使用類組使用,將可依建築法裁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