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密保護法三讀 學者:完善制度的開端
2019/05/07 11:40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如涉及向中國、外國、境外敵對勢力洩密者,最高可處有期徒刑15年以下之重刑。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董立文今日受訪認為,此次修法「只是最初步、最起碼的修正」,但包括政府高層所參與決策過程,相關參考文件、開會紀錄如涉及國家利益,是否該核定為機密?另,要如何定義間諜和間諜行為,都待其他法規補強。
董立文今日上午受訪表示,「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只是最起碼的修法,畢竟和世界各國案例相比,他國洩漏機密者所面臨刑責,皆不如我國這麼輕,但我國如發生洩密事件,傷害國家利益非常嚴重,因此包括加重刑責、管制延長等,都有其必要性。
但董立文也指出,我國「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相關保密法規,仍有缺失與漏洞,就現行法規而論,「核定為機密的才是機密」,但事實上,包括政府高層的政策運作中,其接觸的決策過程也可能是機密,但參考文件、開會紀錄等,都未能如此核定,這也許並非「國家機密保護法」能處理範疇,另外對於間諜、間諜行為的定義,也須透過其他修法落實。
董立文進一步舉例,總統府四周安裝的監視器,可以記錄出入總統府的人士,或者在軍港外的民宅架設攝影機紀錄軍艦出入,是否算涉及機密?可見維護國家安全、機密、情報的工作,還有很多事要做。
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資源與產業研究所長蘇紫雲認為,「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終於踏出台灣民主自衛第一步,他認為,我國民主防衛法律體系原有三個待加強之處,除國家機密保護,另有假訊息、仇恨言論的界線、敏感科技與營業秘密保護等待補強,現今踏出第一步,他認為是很好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