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年春節放7天、2月15日補班 共3天補班日
2019/05/01 14:37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下午公布,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的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全年366日,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6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7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4日)、中秋節(4日)及國慶日(3日)。
其中明年農曆春節7天假,決定在2月15日(星期六)補上班,人事總處說明,109年農曆除夕及春節連續假期自1月23日起至1月29日,共放假7日,並配合1月11日為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1月18日為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2月1日及8日為術科考試,因此,於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明年除了2月15日須補班外,明年的端午節連假從6月25日起有4天假,決定提前在明年6月20日(星期六)補班,明年中秋連假則從10月1日到4日也有4天假,一樣決定提前在9月26日(星期六)補班,明年共有3個補班日。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