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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替韓拉票被罰50萬 李富城: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李富城在九合一大選投票日當天,提及韓國瑜選前之夜活動,並呼籲大家「投票去吧」,被選委會認定違法。(資料照)

李富城在九合一大選投票日當天,提及韓國瑜選前之夜活動,並呼籲大家「投票去吧」,被選委會認定違法。(資料照)

2019/03/29 20:3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氣象主播李富城2018年九合一大選當日,在臉書發文替當時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拉票,被網友檢舉違反選罷法,選委會認定違規對李富城裁罰50萬元,李指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鄉民28日在PTT八卦版指出,李富城去年11月24日在臉書貼文提到韓國瑜選前之夜,並表示「韓妻的告白,出場,面對歡聲雷動的呼聲,韓國瑜後面那雙支撐的手——李佳芬,用溫馨奪走了我的淚水。」接著呼籲「投票去吧!就差你那一票」、「投票之前再想一下,你投的不是那一黨,你投的是台灣人,台灣人的幸福。」,PTT網友對此向相關單位檢舉此貼文違反選罷法。

鄉民表示,28日收到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來函,內容提到,中選會經會議審議,認定當時李富城的行為有為特定候選人助選之客觀事實,業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及構成第110條第5項規定要件,裁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根據《上報》報導,李富城不服氣選委會做出的裁決,批評選舉罷免法只針對市井小民,自己只是在臉書上說了一句「投票去吧」,竟然被解釋成替特定人士助選,李認為自己沒錢,身後也沒有其他勢力,因此「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若有善心人士幫忙繳罰款,「我也許能多活幾天」。

高雄市選舉委員函文檢舉人,證實將對李富城裁處50萬罰緩。(圖擷自PTT)。(圖擷自批踢踢實業坊)

高雄市選舉委員函文檢舉人,證實將對李富城裁處50萬罰緩。(圖擷自PTT)。(圖擷自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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