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議員、議長建議款引熱議 市議會臨時會直播討論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府與市議會間有行之多年的往例是,議長每年有7500萬元工程、設備建議款及500萬元活動建議款,各議員也有200到300萬元的建議款,消息一出,今天引起地方議論,市議會更對此提臨時動議,要市府說清楚、講明白。
對此,市府主計處長蘇文樹今天在市議會臨時會的臨時動議中答詢說,議員建議款並沒有一定的額度或限額,所有建議款都是透過各業務單位來執行,舉例若有馬路壞掉要修或有路燈不亮等,市民向議員建議後,業務單位會根據議員提案或建議內容派員實勘,若確實有需要,就會透過政府採購法及公共工程規定簽辦執行,每個縣市都不會有定額,是看需求而定。
本報昨天披露,新竹市議會議長建議款每年有8000萬元、各議員每年有200萬到300萬元的建議款額度,引發地方及市議會議員關注,市議員陳慶齡今天下午在臨時會市長專案報告的尾聲提臨時動議,向市長詢問是否有議員建議款的編列?
對此,市長林智堅答覆確實有議員建議款,大多會編在民政處、社會處及工務處,並透過市府預算方式執行,市府會依據議員的建議及市民需求,透過各業務單位編列預算執行。但他也認為,應回歸制度面討論。
對市府宣稱議長每年有8000萬元的建議款,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書面指出,議員建議款正確說法,應是「議員建議事項」,顧名思義,就是透過議員建議的建設或活動事項,既然是建議事項,議員只有建議權,要不要同意,由市府決定,同意後,也由市府發包施做,從頭到尾議員都不經手,這些在市府網站都有公開資訊。
許修睿指出,議員貼近選民,所建議的市政建設,也是市民反映,因此歷年市府對於議員建議事項,大多會採納,當然也有被否決的建議事項。至於標準是什麼,恐怕要問林市長,歷屆議長如何執行他不清楚,額度多少也不清楚。但他擔任議長這幾個月,都持續對民眾需求進行建議事項,也希望市府重視民意需求。
市議員徐信芳則說,議員建議款大多是以民眾或學校、社區居民需求為主,像學校本身的預算款項不足,常會透過議員協助爭取設備或建設,也是造福學生、居民。
市議員張祖琰則說,每個議員應享有公平的資源,才不會因市府的好惡影響建議款的運用。市議員鄭成光則提醒,依據預算法,議員只有刪減預算的權利,沒有增加或編列預算權利,否則會遭審計室糾正。
有學校校長受訪說,學校財源不足,透過議員協助爭取經費是過去慣例,像樂團樂器、音樂教室設備或是風雨操場及球場整修等,有時會透過議員協助爭取。
不過,也有社區及里長認為,民代為民服務是應該的,但若與議員理念不合,就無法獲得議員的建議款補助,很不公平,且議員建議款恐淪為議員個人的小金庫,可讓議員綁樁或提供特定社區活動,根本是陳規陋習,應打破這種慣例。
也有社區認為應由市府成立建議平台,公開由市民提案,以公眾利益及市民需求為主,並可透過投票方式改善設施,達到全民參與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