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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三讀過關 強化不同意戶權益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右)說明都更條例修法重點。(記者黃欣柏攝)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右)說明都更條例修法重點。(記者黃欣柏攝)

2018/12/28 17:52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重點在於「容積獎勵明確化」與「擴大賦稅減免」,至於外界矚目的不同意戶問題,新條文將強化不同意戶權益,未來劃定基準均應由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且有爭議一律聽證,最後實施者與地方政府均協調不成,才能由政府代拆,相信將有助於減少執行爭議。

內政部指出,在容積獎勵明確化部分,本次統一訂定建築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讓實施者與地主能夠明確知道獎勵後的總容積,增加雙方互信基礎,同時也可以減少審議的不確定性,提高審議效率。

其次,在擴大賦稅減免方面,本次修法也比照去年通過的危老條例,延長重建後房屋稅之優惠期限,最長可達12年。另外,本次也增加協議合建者的土地增值稅優惠,鼓勵百分百同意的協議合建,降低爭議。

內政部強調,拆除已經有規範,未來就不會再有強拆的問題,程序的完整,就是對民眾權益最好的保障。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都市更新為公共事務,公權力在適當時機應該要合理的介入,以保障多數人更新的權益,對於不當的反制行為,政府也會有所作為,不應放任。

至於更新後弱勢住戶的遷居問題,內政部表示,本次也針對社會經濟弱勢或更新後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導致無屋可住者,規劃由縣市政府專案提供社會住宅或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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