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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欣裕台抗告 黨產會:顯示北高行裁定荒謬

黨產會委員今日質疑,今年2月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後,婦聯會提訟聲請停止執行,當時法院火速駁回,之後婦聯會二度聲請停止執行,在過了11個月後,北高行法院又覺得有需要停止,這不是很奇怪。圖為婦聯會財產概況。(資料照)

黨產會委員今日質疑,今年2月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後,婦聯會提訟聲請停止執行,當時法院火速駁回,之後婦聯會二度聲請停止執行,在過了11個月後,北高行法院又覺得有需要停止,這不是很奇怪。圖為婦聯會財產概況。(資料照)

2018/11/29 22:5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前年認定欣裕台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欣裕台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訴訟程序因釋憲而停審,不符合停止執行要件,駁回欣裕台聲請;欣裕台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29日)駁回抗告案,全案確定。

黨產會委員今晚聞訊表示,連認為黨產條例違憲、提出釋憲的北高行法官李玉卿,都指出中投、欣裕台的附隨組織認定處分不能停止執行,並經最高行駁回中投欣裕台的抗告,結果北高行陳金圍法官在婦聯會附隨組織案中,卻認為婦聯會附隨組織的認定處分需要停止執行,「這不是荒謬嗎?」

黨產會委員質疑,今年2月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為附隨組織,剛下處分沒多久,婦聯會也聲請過停止執行過,當時法院火速駁回,這中間又沒有什麼情事變更,為何過了11個月後,北高行法院又覺得有需要停止,這不是很奇怪嗎?況且裁定婦聯會案行政處分停止執行,恐造成婦聯會進一步脫產。

相關新聞連結:
被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 欣裕台聲請停止執行遭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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