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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議員當選人陳榮基坦承賄選 25萬元交保

桃園市山地原住民市議員當選人涉現金買票,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諭知25萬元交保。(記者鄭淑婷攝)

桃園市山地原住民市議員當選人涉現金買票,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諭知25萬元交保。(記者鄭淑婷攝)

2018/11/26 15: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選舉投票結束,檢調查察賄選不停歇!桃園市59歲無黨籍山地原住民市議員當選人陳榮基,涉嫌以現金向選民買票,陳男偵訊時,自白同意由張姓樁腳規劃在桃園市都會區各地向選民行賄,25日被桃園地檢署約談後以25萬元交保,他的68歲張姓樁腳已於20日被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陳男被檢舉涉嫌以1000到2000元不等的代價向選民買票,20日發動搜索並傳喚陳男的張姓、洪姓樁腳、選民共8人到案,訊後將張姓樁腳羈押禁見、洪姓樁腳5萬元交保,另3名樁腳分別以2到5萬元交保,其餘3人則請回,有部分樁腳、選民偵訊時已繳回不法所得。

主任檢察官康惠龍、檢察官楊朝森,鍥而不捨持續追查買票現金來源,蒐證完備後昨天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拘提陳男及其53歲陳姓胞妹、59歲林姓、54歲江姓樁腳等人到案,並複訊陳男62歲王姓樁腳。

陳男偵訊時,自白同意由張姓樁腳規劃在桃園市都會區各地向選民行賄,賄款則由競選總部的資金支付;陳女則坦承交付賄款給張姓樁腳進行行賄;江姓樁腳也坦承自張姓樁腳處收受賄款以供其行賄。

檢方認為陳男等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陳男、陳女分別以25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請回;其中,江姓樁腳已繳回4萬5000元換款,全案至今總計繳回18萬2000元不法所得,並將持續擴大深入追查。

陳榮基此次選舉以2294票當選,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若當選人涉嫌賄選案,日後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而未宣告緩刑,自判決日起停止職務或職權,若經改判無罪時可於任期屆滿前復職,一旦判決有罪確定則解職;當選人也可能同時面臨「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指出,此次桃園地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雖已結束,查賄團隊仍將持續嚴查賄選情事,也鼓勵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獎金,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即有專人處理,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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