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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再批侯友宜妻逃漏稅 國稅局稱依法認定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右)今再召開記者會批評,侯友宜夫人任美鈴以「分管契約」方式意圖逃漏所得稅。(段宜康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右)今再召開記者會批評,侯友宜夫人任美鈴以「分管契約」方式意圖逃漏所得稅。(段宜康辦公室提供)

2018/11/16 14:34

〔記者彭琬馨、蘇芳禾/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連日來追查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家族土地資產來源,他今再度召開記者會,批評侯友宜夫人任美鈴與家族企業又昱公司,透過簽訂「分管契約」方式涉嫌逃漏稅,要求國稅局應盡快查明、向侯友宜家族要求返還逃漏稅。

出席記者會的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磊麗薇表示,此類案件很常見,若確立事實、符合相關法律規範,就會對當事人提出設算要繳回的所得稅收入;不過磊麗薇也說,不對個案進行判定,實際情況要看調查事實的結果為何。

段宜康今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侯友宜夫人任美鈴所持有的華岡二小段616地號,任美鈴持有81%、19%屬於又昱公司, 「雖然他們都是一家人」,但土地81%屬於個人、19%屬於公司。

段宜康說,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五類第四款,若將財產借予他人,除非是無償使用,否則若是供營業、租賃使用,國稅局就必須參照當地地價租金,計算要收取的所得稅,且此稅收會往回追。段並說,侯友宜本人也不否認華岡二小段616地號的土地是無償借予又昱公司、也的確是供營業使用,只是透過分管契約讓任美鈴免去被收受所得稅的可能,段並詢問國稅局,一般來說,是否會接受「分管契約」的說法。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磊麗薇強調,現今法律關係多元複雜,實際認定內容,要看正式簽約的文件如何才能判定,她強調若有發現類似情況,都會依法調查事實。

依照國稅局說法,此類案件最多可往前追溯到5至7年前的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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