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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出庭千文答辯稱沒犯罪 前官員:錯誤百出

馬英九今拿出1406字講稿否認犯罪,強調在「國民黨主席的職務上,盡忠職守的維護國民黨的利益」;對此,曾在扁政府負責處理不當黨產的官員表示,通篇錯誤百出。(記者劉信德攝)

馬英九今拿出1406字講稿否認犯罪,強調在「國民黨主席的職務上,盡忠職守的維護國民黨的利益」;對此,曾在扁政府負責處理不當黨產的官員表示,通篇錯誤百出。(記者劉信德攝)

2018/10/31 13:27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犯賤賣三中黨產,被北檢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台北地法今首度開庭,馬在答辯聲稱「我沒有犯罪」,並爆料姚文智阻擾黨產交易,自陳水扁當選總統後,黨產成對手攻擊焦點;對此,前扁政府知情官員痛批,「馬的說法錯誤百出」,早在50年代吳國楨就點出「國庫通黨庫」。

馬英九今在庭上表示,「我沒有犯罪」。首先,中國國民黨在民國93年到95年之間所處的時空環境。從民國89年陳水扁先生當選總統後,國民黨的黨產就成為選舉對手攻擊的焦點,社會對政黨經營事業也日漸有負面觀感。

「錯的離譜!」曾於2008年前在行政院政委辦公室處理不當黨產的前官員指出, 1954年前台灣省主席吳國楨就點出「國庫通黨庫」問題,直指「國民黨之經費,非由黨員之捐助,乃係政府,即國民之負擔,這種國庫通黨庫做法,除共產集權國家外,實為今古所無。」

前官員提及,1960年「自由中國」雜誌〈國庫不是國民黨的私囊〉社論一文,更描述「國民黨搜刮黨費的主要手法,便是透過政府主管單位的權力,公開列入政府預算,甚至乾脆將整個組織納入政府機關,變成行政單位一部分」此為第一篇膽敢批判國民黨不當黨產的論文。

前官員表示,吳國楨和撰寫社論的傅正都是國民黨資深黨員,馬所稱2000年以後黨產才受到攻擊、黨營事業負面觀感云云,背離史實。

此外,針對馬英九也談及,「連戰前主席就在民國91年宣示,依據監察委員黃煌雄的調查報告開始處理黨產,將152筆黨產主動捐贈各級政府。」

前官員駁斥,馬所謂「主動捐贈」部分,僅止於當年威權體制下,各級政府無償「送給」國民黨的不動產,再「回贈」予政府而已。其他關於「接收日產、轉帳撥用、黨營事業、甚至附隨組織部分完全不涉及!」

關於馬英九今日聲稱,「我在94年8月19日就任國民黨主席前後,也宣示儘快在97年底以前處理完黨產的決策,繼續實踐對社會的承諾」等說法。

「這個也是錯的!」前官員強調,社會盼望的是將不當黨產「還財於國、還財於民」,但馬前總統的「處理」,卻是破棄「黨產歸零」承諾,將黨產變現移轉牟利。

對於馬英九認為,由於「廣播電視法」要求政黨須在94年12月26日退出廣播及電視經營,處理本案黨產的期限日益迫近,再加上國民黨欠缺經費問題越來越嚴重,這些都增加了處理黨產的必要性與急迫性。然而,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並不樂見國民黨處分黨產,反而針對處分黨產處處打壓及阻撓。

「又在混淆視聽!」前官員質疑,國民黨要將黨產變現移轉牟利,而非還財於國,當時執政黨當然要基於職責,勸告各界收受不當黨產的風險。

針對馬英九爆料說,以三中案為例,余建新想要買中投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時任新聞局長的姚文智曾發函提醒中國時報,若購買華夏公司持有的中視股票,會因「不當黨產」取得處理結果,造成既得權利的損失。

馬質疑,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之下,姚文智憑什麼在94年就能認定中投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是「不當黨產」,這是「以新聞局的名義發函警告恫嚇中時集團?」

前官員強調,馬說的法源,亦即「不當黨產條例」草案,早在2002年就草擬完竣,是國民黨運用國會多數立委進行封殺,遲遲無法立法。至於不當黨產的判斷,則基於監察院發函要求行政院「徹底清查」所展開,根據政府檔案與歷史綜合認定與判斷。

前官員表示,以威權時期「轉帳撥用」來說,政黨並非政府機關,但卻可無償受讓大量國有土地,這些土地又陸續被變賣得利,導致一黨獨富的優勢逐漸實現。即便當時有形式上公文依據,但是卻顯然背離法令與民主憲政秩序,造成政黨間競爭不公平,這塊,當然就是「不當黨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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