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有無確實保障 監委要查

我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相關規範,及身心障礙者的交通接送服務,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提供服務的時數有限,影響身心障礙學生受教權益等,疑未完全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監委王幼玲、趙永清申請自動調查,瞭解相關機關有無確實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我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相關規範,及身心障礙者的交通接送服務,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提供服務的時數有限,影響身心障礙學生受教權益等,疑未完全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PD)規定,監委王幼玲、趙永清申請自動調查,瞭解相關機關有無確實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王幼玲、趙永清指出,我國目前規範無障礙環境設置標準相關規定,排除了一定規模以下的公共場所適用規範,例如僅要求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需要遵守無障礙規範,一般民眾日常生活所接觸的飲食小吃店,多不在規範範圍內。
王幼玲、趙永清表示,我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相關規範是否符合CRPD規定?300平方公尺以上餐廳有無落實無障礙環境?主管機關是否稽查?相關疑義均有深入瞭解必要。
另外,王幼玲指出,身障學生上下學、戶外教學的交通接送服務,會影響其受教權,同時決定障礙者能否接受社區服務資源。因此特教班有無提供學生無障礙交通接送、校外教學時是否有無障礙遊覽車?而服務身心障礙者的日間照顧機構,障礙者往返機構的接送情形為何?相關問題將透過調查詳加釐清。
此外,王幼玲說,許多家長反映,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提供服務的時數相當有限,影響身心障礙學生受教權益,對於特教學校、集中式特教班、普通班(資源班),學生所提報的人力支持需求、以及教育單位實際核准提供服務的時數,也會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