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法修法 自願性休漁獎金將提高至2萬元
2018/05/23 18:14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農民休耕有補助,漁民休漁卻只能喝西北風,為確保休漁時期漁民有基本收入,立委邱志偉、楊曜等人共同推動漁業法修法,重點包括休漁補貼寫進法條、提高自願性休漁獎金至2萬元以上,目前法案已通過經濟委員會審查,待立法院院會三讀後正式實施。
邱志偉指出,根據委員會審查完竣的版本,未來單一漁船、舢舨及漁筏漁民自願性休漁獎金提高至2萬元,並依據漁船噸數計算,每噸再加發1500元,最高休漁獎勵金以20萬元為上限,只要1年出海90天以上、休漁120天以上的漁船皆有領取資格。
設籍於北高雄茄萣、永安、彌陀、梓官地區的漁船超過500艘,修法通過後,每年可領取的休漁津貼總額將超過1000萬元。
邱志偉表示,近來因應海洋保育,政府推動休漁期、禁止漁船捕魚作業,許多漁民收入因此跟著受到影響,令人不捨,他認為,追求海洋保育的同時,也應照顧到漁民生計需求,政府有義務制定措施協助漁民渡過休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