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拔管」擬效法王金平 傳律師團建議管中閔提假處分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教育部宣布「拔管」後引起部分大學師生反彈,甚至發起各種活動強烈表達大學自治訴求,據《鏡週刊》了解,律師團擬讓管中閔以「受害當事人」提出「停止執行」假處分、保留當選資格。
據《鏡週刊》報導,教育部「拔管」後,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台大行政部門不斷討論,決定先繼續由副校長郭大維代理校長,鞏固領導中心,一方面提出訴願釐清大學自治的範圍是否包含校長遴選,另一方面管中閔的律師團已建議由管中閔以受害人身分提出「停止執行」假處分。
知情人士表示,這次將效法馬王政爭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的手法,當時王金平提出近千萬元供擔保換來繼續行使黨員權力,擬提出校長4年任期的薪資作為擔保爭取校長資格,法律專家評估,訴訟不可能超過一屆校長任期的4年,到時判決結果出來管中閔還沒65歲,至少還能再多擔任一屆校長,但得法院先裁准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