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徵收錯誤不認錯 民代批官僚
2018/04/13 20:21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議員閻中傑今天在工務局工作報告時表示,龍潭區福龍路2段只拓寬為15米道路,政府人員弄錯卻徵收到18米道路,地主四處陳情希望將未徵收三米寬土地撤銷徵收,原本縣府時代就發函無繼續拓寬計畫,未料,要求工務局會勘也沒有人到場,只發函說「尚難辦理」,明明就是政府做錯事情,還一付得理不饒人模樣,這是什麼態度、根本就是官僚。
工務局長黃治峯說,升格後平鎮到龍潭的車流量遽增,交通局正在進行縣道113甲線拓寬的評估,若無拓寬需求則會同意民眾撤銷徵收申請;另工務局官員私下表示,雖然政府徵收土地未開闢道路,但十多年來這塊土地還在種稻,地主沒有吃虧,會邀請相關單位到現場再辦一次會勘。
閻中傑說,本案為縣道113甲線平鎮至龍潭段道路,省府於88年1月核准,縣府於90年1月公告徵收,縣府在進行徵收作業時因土地暫編地號錯誤,造成龍潭區成功路段218、219、220、1071等4筆土地額外被徵收,面積約900平方公尺,當時地主謝清鳳四處陳情未果,如今謝清鳳過世,由他兒子謝新巧繼續陳情。
閻中傑說,這件事情明明是政府的錯,就應該要還地於民,況且在100年時,當時的縣府發函說明,福龍路二段並無拓寬計畫,如今地主要求撤銷徵收,又說在評估是否拓寬,前後立場不一,根本就是罔顧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