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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法明審查 「會商」還是「會同」成爭議焦點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明天將審查空污法,環團今天上午到立法院要求「玩真的」,修法必須刪除「會同經濟部」之文字,讓環保署擁有完整權限,負起改善空污的責任。(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明天將審查空污法,環團今天上午到立法院要求「玩真的」,修法必須刪除「會同經濟部」之文字,讓環保署擁有完整權限,負起改善空污的責任。(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2018/03/27 19:03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擔心PM2.5危害健康,加上環保署通過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民眾高度關切空污議題。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明天(27日)將審查空污法,環團今天上午赴立法院,要求空污法修法必須刪除「會同經濟部」之文字,讓環保署擁有完整權限,負起改善空污的責任;環保署長李應元則表示,依照行政程序法用「會銜」,各部會共同承擔改善空污責任。

根據《行政程序法》及《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等規範,「會商」及「會同」差異在於被規範機關權責不同;法律命令草擬階段,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的意見,但最後由主管機關自行決定法規命令規範內容,單獨發布命令,其他機關的意見,僅供主管機關參考;若是「會同」,當法規命令規範事項涉及數個機關權責,最後決定權在於這些機關,發布命令須經由數個機關「會銜」同意逐一用印,各機關共同承擔責任。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空污法修正案,政院版加上立委提出的修正條文共49案,不分藍綠都重視修法;台灣蠻野心足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政院版空污法第12條,就空氣污染總量管制之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環境保護署),「會同經濟部」分期分區公告實施。環團認為空污法主管機關環保署,就攸關環境與民眾健康的空污總量管制,應有完整權限,應該刪除「會同經濟部」之文字,經濟部若有意見,應該採取其他協調處理機制。

李應元說,採用「會銜」,相關部會都有責任,例如環保署要推動電動車改善空污,交通部必須規劃管制措施,經濟部協助電動車產業發展,3個部會「會銜」,一起推動,才更能達成效果。不過李應元強調,他個人會尊重立法院的修法結果。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明天將審查空污法,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依照《行政程序法》用「會銜」,各部會共同承擔改善空污責任。(記者劉力仁攝)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明天將審查空污法,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依照《行政程序法》用「會銜」,各部會共同承擔改善空污責任。(記者劉力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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