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森:都更沒有受害者、只有受益者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今天舉辦第4次「台北市都市更新論壇」,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致詞說,都更過去受到嚴重汙名化,甚至有「都更受害者」的名詞出現,「我從來不知道都市更新有甚麼『受害者』,只有發現『受益者』、『受益不夠多者』或『沒有受益很多者』。」而堅守崗位推動都更的官員被視為酷吏或開發派,甚至惡意影射官員利益勾結,為了少數人推動都更污名化,所以官員都不太敢做了;唯獨北市府因為市長特質關係,大家很敢做。
張景森說,上次參加時,行政院正在審「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談到那時候的草案內容是在文林院事件後,社會形成反都更氛圍的產物,「我看完那個條例,你們如果要讓都市更新不要做,就不用修了,現在就已經不會做下去了。」
因此他跟內政部多次溝通,幾乎把架構調整過,強調都更條例是促進都更,不是防止都更下發生,不能在民粹下進行修法,否則國家前途堪慮。目前草案已送至立法院,據他了解只有少數一兩位立委有意見,相信花蓮震災後更能體會都更重要性。
張景森也提到,上次行政法院判決北市府在永春都更案上敗訴是法院撈過界,被法院拖了一年,據說已經有6位同意者長者往生;大家都出來做好人、正義人士,「動不動就兩公約(聯合國兩公約)、迫遷,這是要扭轉的」,表示永春案是超越比例原則,拿小小行政瑕疵否定努力結果,呼籲行政法院尊重北市一線經驗
他也提到預計5月拆除的蘭州、斯文理整宅公辦都更,提到自己擔任都發局長時就看了多次,表示斯文理能做成,什麼案子都能做成。
他強調,都更沒有辦法區分個人及公共利益,不是單純的私人產權問題,個別利益否決集體利益就是集體悲劇,「地震就是檢驗集體悲劇會不會發生的最公平機制。」負責任的政府要透過絕對多數決推動都更,不是要剝奪少數權利,而是要給合理保障,這也是為什麼沒有受害者,再怎麼做還是分得到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