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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勞基法修法提糾正引質疑 監院反批政院移轉焦點

監察院3日對行政院、勞動部提出糾正案,質疑勞基法「一例一休」一修再修,行政院回應法案是經立委修正動議通過版本,必須依法行政。圖為監察院大樓。(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監察院3日對行政院、勞動部提出糾正案,質疑勞基法「一例一休」一修再修,行政院回應法案是經立委修正動議通過版本,必須依法行政。圖為監察院大樓。(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8/01/05 17:06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監察院3日對行政院、勞動部提出糾正案,質疑勞基法「一例一休」一修再修,行政院回應法案是經立委修正動議通過版本,必須依法行政,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則解讀監院此舉打臉立法院,批評監院「有失高度」,監察院時隔一天後今日發出新聞稿反擊強調,法案審查需層層把關,審慎研議,本案未設緩衝期,「行政院難辭其咎」,而且行政院「以移轉焦點之方式發言,並非妥適」,該院並強調只是對行政部門相關作為的重大違失依權責予以糾正,與立法院無關。

監察院表示,調查監委3日已經清楚說明,基於五權分立的精神,立法院對勞基法修正案的審查結果,該院完全尊重,僅有對行政部門相關作為的重大疏失依權責予以事後監督,與立法院無涉,並無對立法院做任何指點的情形。

監察院指出,勞動部前年6月陳報行政院勞基法修正草案有關實施日期,原定有緩衝期間,但經行政院審查後,竟認為可以立即施行,毋需緩衝,不僅忽視專業,而且未善盡法案審查之責,有失周延,才會導致勞動部原擬草案等關係重大的條文,都沒有緩衝,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要求勞動部解釋的件數高達24件,各界措手不及,無法調適,怨聲載道。

監察院並強調,該院是糾正勞動部及行政院修訂法律草案過程相關作為的重大疏失,與修法次數或高度無關,並沒有所謂「每個法律重新修正,監察院就來糾正一次」的問題,何時修法、修正幾次,完全尊重行政院與立法院。

監察院並直陳,「行政院之發言,並未針對本院糾正之內容表示意見,反以移轉焦點之方式發言,並非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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