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籍主嫌遭中國判15年 陸委會籲兩岸合作瓦解詐團
2017/12/21 12:46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對於中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肯亞電信詐騙案,對涉案的張凱閔、林金德兩名台灣籍主嫌判處有期徒刑15年。陸委會表示,為對於台籍被告的司法訴訟權益應給予充分保障,另應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提供家屬探視。此外,本案我方亦掌握幕後嫌犯情資,要再次呼籲中方,儘速與我治安機關展開合作,溯源追查,不要讓幕後主嫌逍遙法外。
陸委會表示,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處理,我政府一貫主張,應將相關涉案國人帶回台灣依法偵查、審判。在105年4月中國強行將我涉案國人自肯亞遣至中方時,我方已向中方表達嚴正抗議,後續雙方也進行協商,達成肯亞案同意合作偵辦、積極協助家屬探視等共識,但中方並未落實履行,我方感到遺憾。
陸委會表示,針對今日中國法院的宣判結果,我方認為每個具體個案事實與證據都應被充分、完整的調查,在符合比例原則、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經綜合考量人權等各方面因素後進行裁判,相關結果才能讓外界信服。
陸委會呼籲中方,希望能夠以人民福祉為念,雙方應在過去既有的合作基礎上,展開溝通與對話,針對合作打擊詐騙犯罪事項,共同謀求解決之道,才能澈底瓦解詐騙集團,以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